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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柑橘苗木,这些知识你可要清楚!
据广西农业信息网消息,近日,在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3万株柑橘苗木被当场连根铲除。而在此前一个月左右,当地已有6.8万株苗木被销毁。
非法苗木系“无证”
果农购苗有风险
富川县柳家乡乡长毛献勇表示,近期数个月的时间内,柳家乡在组织专门人员对全乡露天无证柑橘苗圃进行地毯式摸排,趁着柑橘苗木移栽这一时机,与有关部门一起组成行动组,对无证苗木的违法经营进行打击。富川县农业、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县非法柑橘苗场开展了铲除行动。
据了解,今年2月份以来,富川农业部门联合市农业局在执法行动中,收缴大量来源不明的非法苗木。3月份,富川召开集中销毁非法生产柑橘苗木现场会,现场销毁非法生产柑橘苗木6.8万株。“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力度,加强执法,更好地规范果树种苗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贺州市农业局执法支队支队长周杰说。
贺州市农业局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凡是生产经营柑橘苗木的商家,必须持有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植物检疫证。“农民往往喜欢买便宜的苗木,但是很多没有拿到两证,苗木可能含有柑橘黄龙病病菌。如果苗木出了问题,农民也很难索取赔偿,只能自认倒霉。所以希望果农尽量购买合格苗木,从源头上降低黄龙病发生风险。”
富川县是广西知名柑橘产区,近年来,当地对柑橘苗木的监管行动如火如荼。而记者查阅案例发现,除了生产和销售柑橘苗木的苗商、企业,购买苗木的果农同样面临着一定的风险。
今年3月份,四川省长宁县业主尹兴洪从桂林市荔浦县调运了一批未经检疫的柑橘苗木。长宁县农业植保植检站依法对该批苗木进行了检查和查封,并取样送四川省农业厅检验,最终确认该批苗木带柑橘溃疡病病菌。随后,相关工作人员将这批非法调运未经检疫的2.5万株、价值22万余元的柑橘苗木进行了集中无害化处理。
当地农业部门要求:1.任何单位或个人从长宁县境外调入柑橘桩头、苗木、接穗等芸香科作物。在调运前需提前向长宁县农业局植保植检站申报,调入后持农业部门开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在县农业局植保植检站登记备案;2.种植经过检疫合格的无病健康苗木。
那么,苗木检疫是什么?又有什么作用?
柑橘黄龙病、溃疡病发生扩大
苗木生产经营要依法
植物检疫是指以立法手段防止植物及其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传播有害生物的措施,具有法律强制性。1949年以后,中国建立了统一的植物检疫制度,颁布了“输出输入植物病虫害检验暂行办法”,并陆续在中国海陆口岸开展对外植物检疫工作;国内植物检疫则由农业农村部等管理。
尤其是随同种子、苗木等植物繁殖材料的调运而传播的病、虫、杂草等,均被定为检疫对象。根据农业农村部于2009年发布的第1216号公告《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和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柑橘上须检疫的对象有三种:蜜柑大实蝇、柑橘黄龙病菌、柑橘溃疡病菌。
记者梳理了农业农村部根据普查结果发布的《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分布行政区名录》发现,从2012年至2016年,全国柑橘黄龙病菌、柑橘溃疡病菌发生区域数量逐年增加。
以柑橘黄龙病为例,2012年发现病菌的行政县(市、区)为246个,但2016年已上升至289个。也就是说,有43个县(市、区)曾经并没有发现黄龙病菌的踪迹,但目前也已发生柑橘黄龙病。
2012-2016年国内柑橘检疫对象发生区域变化
(注:2015年农业农村部并未发布名录,所以表中没有该年的统计数据。)
而近年来,随着沃柑的疯狂扩种,柑橘溃疡病发生面积迅速增长,给柑橘产业带来另一重威胁。有业内人士指出,柑橘溃疡病是继黄龙病后的第二大柑橘病害。
无病苗稀缺、非法苗木泛滥、假苗病苗频现……混乱无序的苗木市场环境,带来的是巨大的产业隐忧,各个柑橘产区政府也在不断加大对苗木生产经营的监管。
那么,苗木合法生产经营需要哪些流程?又有哪些注意事项?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条文,进行了以下梳理,快快收藏吧!
一、苗木生产经营
1.申请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一般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不包括进出口业务)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样板
申请条件:
①应当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法规和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②从事种子生产的,还应当同时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③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征得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注意事项:
①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
②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③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申请取得植物检疫证
①各级植物检疫机构对本辖区的苗木繁育基地,按照《植物检疫操作规程》实施产地检疫。
②种苗繁育单位或个人必须有计划地在无植物检疫对象分布的地区建立种苗繁育基地。
③已经发生检疫对象的良种场、原种场、苗圃等,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封锁消灭。
④对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最新产地检疫合格证样板
二、苗木调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运输或者邮寄种子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检疫。
根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柑橘苗木,要按照下列程序实施检疫:
①调入单位或个人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或其授权的地(市)、县级植物检疫机构同意,并取得检疫要求书;
②调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或其授权的当地植物检疫机构,凭调出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调入地检疫要求书受理报检,并实施检疫;
③邮寄、承运单位一律凭有效的植物检疫证书正本收寄、承运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
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检疫办法,由当地政府规定。
最新植物检疫证书(出省)样板
所以果农们在买苗木时要注意了!首先要确认售苗方是否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地植物检疫合格证,其次,如果是从外地调运的苗木,要确认是否有农业部门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省内或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