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告
有机肥供应企业推荐办法
南丰县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
有机肥供应企业推荐办法
为加强南丰县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供肥管理,保障肥料质量和合法有效供应,我局对2017年南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供肥企业进行遴选推荐工作。经遴选合格的企业,可在项目区范围内与桔农对接交易。遴选推荐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生物有机肥质量符合NY884-2012号《生物有机肥》标准要求,年生产能力在5000吨以上。普通有机肥质量符合NY525-2012标准要求,年生产能力在5000吨以上。菜枯符合如下要求:水分≤15%,有机质≥60%,纯N≥4.6%,P2O5≥2.48%,K2O≥1.4%,质量达一级以上,年供应能力在3000吨以上。
2.产品在南丰县境内有销售,近2年产品抽检质量合格。
3.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信誉保证,能够向社会公开承诺质量和服务。
二、推荐程序
1.电视公告。县蜜桔产业局在县有线电视台发布有机肥推荐公告。
2.提交申请。有意向的企业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县蜜桔产业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凡是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自主、自愿申请参与。
3.专家评选。县蜜桔产业局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选先由各报名企业就企业生产能力、肥料特性与荣誉、销售服务及承诺、意向价格等方面进行陈述,专家根据提交材料和企业介绍情况进行评分排名。
4.公示推介。评选结果在南丰蜜桔质量追溯平台网公示,对排名靠前的优秀企业进行重点推荐,允许重点推荐企业在蜜桔产业局组织的桔农培训会上进行产品推介。
5.签订保证书。入选的企业与县蜜桔产业局签订有机肥质量和依法供应保证书。
6.及时供货。县蜜桔产业局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项目区农户名单,供货企业与桔农对接,签订供货协议,并按要求供货。
三、材料要求
申请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有机肥供应企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3.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机肥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5.有机或绿色食品原料认证书。
6.相关荣誉等证书复印件。
7.有机肥质量及合法供应承诺书。
8.其他相关资料。
所有资料由企业签字盖章确认。
生物有机肥评分表
评分因素 | 评审细则 | 权重 |
产品质量(以自报参数为准,检测报告验证): 1.有效活菌数(10分) 以0.2 亿/克为基数得5分,每增加0.1亿/克加1分,最高得10分。 2.产品菌种分数(7分) 以1种为基数得4分,每增加1种加1分,最高得7分。 3.有机质含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18分) 以40%为基数得10分,每增加5%加2分,最高得18分。 4.水份(鲜样)的质量分数(5分) 以30%为基数得2分,每少5%加1分,最高得5分。 | 40 | |
产品荣誉 | 1.产品认证(10分) 获有机原料认证得10分,获绿色食品原料认证得5分。 2.管理认证(10分) 生产企业通过有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关证书,每个证书得5分。 3.品牌商标专利等荣誉(10分) 产品被评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等荣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等相关荣誉,每个得2分。 | 30 |
服务承诺 | 1.质量和数量保障(5分) 承诺保质保量,依法供货,不出具虚假台账和发票。根据承诺情况酌情记分,优5分,良3-4分,一般1-2分。 2.销售服务(5分) 生产厂家销售服务机构便利。优5分,良3-4分,一般1-2分。 | 10 |
意向价格 | 以单价计算,价格评估以1200元/吨为基础价格,每增加10%扣1分,每减少10%加1分。 | 20 |
普通有机肥评分表
评分因素 | 评审细则 | 权重 |
产品质量 | 产品质量(以自报参数为准,检测报告验证): 1.有机质含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20分) 以45%为基数得10分,每增加5%加2分,最高得20分。 2.总养分(12分) 以5%为基数得5分,每增加1%加1分,最高得12分。 3.水份(鲜样)的质量分数(8分) 以30%为基数得5分,每少5%加1分,最高得8分。 | 40 |
产品荣誉 | 1.产品认证(10分) 获有机原料认证得10分,获绿色食品原料认证得5分。 2.管理认证(10分) 生产企业通过有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得5分。 3.品牌商标专利等荣誉(10分) 产品被评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等荣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等相关荣誉,每个得2分。 | 30 |
服务承诺 | 1.质量和数量保障(5分) 承诺保质保量,依法供货,不出具虚假台账和发票。根据承诺情况酌情记分,优5分;良3-4分: 一般1-2分。 2.销售服务(5分) 生产厂家销售服务机构便利。优得5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 | 10 |
意向价格 | 以单价计算,价格评估以800元/吨为基础价格,每增加10%扣1分,每减少10%加1分。 | 20 |